总结:
• 创见是无形的,只有将其物质化才可据为己有。
• 安全化方法和保护方法是不存在的或不是足够的。
• 第三方或前网络成员们认为可以自由利用创造者的投入,这样便可能导致出现争执的情况。
• 然而,任何创造,从一开始便具有某些原创性,都是值得并且应该得到保护的。
• 否则的话,那些创造的要素将被复制模仿,创新将落入大众领域,设计将因为缺乏增值而变得平庸。 |
工具:
发现、组织和跟踪一种保护策略:
不存在一种独一无二的足够方法可以确保一个令人满意的保护。 困难在于需要找到这些不同方法的良好组合以及根据每种设计和网络的参数来决定策略。
通过个性化的保护方法来进行预见和创新:
应该通过设置一些安全化标记、加入一些考虑周到的合同条款以及组织其网络来找到一些技巧。
沟通和监督:
不知道,没看见,没有记下… 应该注意使用好的设计沟通方法,好的设计术语以及绕过设计的自动毁坏陷阱。 同时也应该尽可能地依靠那些专业人士和不同的技术,以便尽快地识破有害的不正当行为及/或觉察出令人产生混淆的注册登记,追踪竞争对手及/或监视其业务领域等…… |